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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2月7日陈光诚谈论被软禁CGC talked about his house arrest on Feb. 7, 2006

guangcheng20060207 来自一位媒体朋友的记录。 陳光誠:妳好,我只是換了個地方而已。現在我在這鄰居家,門外有六七十人,都拿著鐵棍和木棍。其中四五十人是雇來的地痞,其他是警察。 问:那你下一步有什麽打算? 陳光誠:我反正用這種和平非暴力的方式繼續抗爭,他們想用流氓手段讓我屈服是門都沒有。別說現在看我六個多月,就算再看我半世紀都不可能。 问:你被軟禁了這麽長時間,在家不會很痛苦麽? 陳光誠:當然,心裏是非常惱火,也非常得不理解。我們做這麽長時間維權,但社會竟公然侵害我們的權利,我們卻沒有辦法,這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的一個現實,但後來我發現這其實是另一種非常好的鬥爭方式。因為我們做的,維權也好、援助也好,最終目的是要讓民衆充分覺醒,能懂得自己的權利,並會運用自己的權利,從而推動我國的法制建設,實現民主憲政。 中國的百姓有個特點,可能有一部分文化程度不是特別高,但感覺體會是非常靈敏的。從他們對我軟禁半年來看,他們對我的監禁過程,恰恰是讓老百姓親身體會,從而明白的一個過程。可能我花半年時間去做維權工作、去教育他們,都沒有這麽好的效果。 這社會沒有法治,誰的權利都沒有保證,什麽都沒有保證。我覺得最大意義就在這,使每個人負起責任來,對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為推動社會進步去起到一定的作用,而且相信自己的作用非常大,而且每個人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。 陳光誠:這也是我們所希望的,但我個人的自由只是其一,我希望我們所有中國公民都能重獲真正的自由,並且能爲得到的自由而覺得問心無愧。不是說得到了,就感到高興,最好是覺得這自由是我自己掙來的,這才是真正的光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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